第398章 我的电影(6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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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李公子先和安晓芳恳谈,表示想参与的意愿。
  安晓芳对此当然早有所料,但是没想到李一胥会如此坚定。
  那简直是整体倒向汪言,牺牲自身利益,并且冲锋陷阵。
  安晓芳直言不解,李一胥把汪言走到现在所取得的成绩,掰开来揉碎了倒给安晓芳,甚至不惜拿王思明举例,力证汪言的天赋才情。
  最后,再用叔叔的人情,打感情牌。
  安晓芳被说服了。
  不服不行啊,有李一胥在,她要么放弃项目,冷眼旁观,要么站到汪言一边,赚能赚到的钱。
  她本身就很看好这个项目,对自身眼光和能力都有信心。
  唯一的顾虑是汪言的年纪和实力。
  现在,顾虑被打消,信心得到强化,那就搞呗。
  李一胥摆平安晓芳这个顶级制片人,再去找亿达和中影。
  两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,和李公子都有绕着弯子能挂上的密切关系。
  人家一看,哦,安晓芳力推,资金充裕,那就投吧!
  找上门的好事,没有往外推的道理。
  两家大佬心里都有b数,知道人家是为什么才主动找上来的,对排片倾斜答应得很痛快。
  而且没什么争权的歪心思,只想多争点投资份额。
  所以,现在的情况是——5家投资人在大方向上,基本形成共识,只剩细节需要磋商。
  李一胥拿出的合作初稿如下:
  五家联合制作,王庭娱乐影业为主投,其余四家跟投。
  安晓芳的大晟传媒为主发行方,亿达、中影数字联合发行。
  总成本暂定1亿,包括制片、发行、营销、宣传等一切成本。
  王庭娱乐出资5000万,占所有收益60%,并且拥有女主、男一、男二、女二、女三的决定权。
  李一胥出资1500万,占所有收益10%,挂名第三制片人、第三出品人。
  大晟传媒出资1500万,占所有收益10%,负责发行,并收取1000万发行费。
  亿达、中影各出1000万,各占所有收益10%,协助发行宣传,承诺上映前三日排片。
  汪言之所以拿那么多收益,是有理由的。
  一,因为剧本版权在手里,本来就有成本。
  二,因为剧本的细致程度,基本上等于一个优秀的电影半成品,一眼可以看得到最终效果。
  正常的文字剧本,不可能那么细致。
  二次创作,是导演的工作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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