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5章,冥冥之中有人搞事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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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枪不错,还是德国原厂产的,配了两把,还擅长使双枪?”楚云飞把枪还给他,询问到。
  魏和尚回答:“还行吧,主要是这枪火力猛,两把一块使,跟抱了一挺机枪似的。
  要说使双枪,还是俺们袁顾问厉害,那子弹打出去例无虚发,枪枪锁头。”
  “哦!”楚云飞颇感意外,他没有想到文质彬彬的袁朗,还是个枪法高手啊!
  而且,这正是个机会。
  “正好楚某人枪法还行,那就比一比。”楚云飞话音刚落,手已经把枪掏出来了,对着树上的鸟窝啪啪两枪。
  两只麻雀应声落下。
  三五八团第一快枪手之名,那不是吹的。
  李云龙夸道:“云飞兄好枪法呀!”
  楚云飞得意的轻哼两声:“此枪是比利时fn公司生产的,口径六点三,弹容六发。
  出厂的时候就是一对儿,一雄一雌,勃朗宁品牌。
  我楚云飞想把这只雌的,赠送给李团长,以表我两军携手杀敌之情谊。还望李团长笑纳。”
  李云龙听得面带笑意,对于送上门的礼物,尤其是枪,那是军人最爱的东西,他没有拒绝的理由。
  只是……
  “楚兄要是送,还不如把公的送我,母的我不要。”李云龙说。
  楚云飞不明白了,“李团长是何意,请明示。”
  “堂堂大丈夫,带一只母枪,这事儿传出去,让人家笑话。”李云龙解释说。
  楚云飞和李云龙,一个是正儿八经军校毕业,受过良好教育的。另一个是大字儿不识一个的农民。
  就像李云龙觉得奇怪,枪还能分公母?
  楚云飞也无法明白,李云龙的脑回路。
  如此才有戏剧的一幕。
  楚云飞放声狂笑:“我自狂歌空度日,飞扬跋扈为谁雄,真乃大丈夫也。好,李团长,就听你的。这个雄的送你。”
  痛饮狂歌空度日,飞扬跋扈为谁雄。是杜甫赠李白一首诗的后两句。
  其诗词意为,李白藐视权贵,拂袖而去,沦落飘泊,
  虽尽日痛饮狂歌,然终不为统治者赏识。
  虽心雄万夫,而难以称雄。
  虽有济世之才,然不能施展。
  楚云飞此处略有改动,倒显得豪迈无比。
  李云龙字都不会写几个,更别说念诗了。诗句没听懂是啥,就知道楚云飞要送他雄的那把枪。
  大大咧咧的拿了,?显得他多没文化呀!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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