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章(6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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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只是与沈风禾说了一会,他便瞧起了卷宗。
  今日的饭堂没有往日说说笑笑,大家都只是默默用着朝食。孙评事见庞录事一个人呆在那里,犹豫了一会,还是没有上前打扰他。
  沈风禾看着他往日最爱吃的生煎馒头,热气都快散尽了,却一眼都没瞧,只顾着低头翻卷宗,眼眶不觉微微发酸。
  她没再多劝,转身就往厨房去。
  沈风禾舀出一点面,揉了个面团,做了剂子擀馄饨皮。
  她擀出的馄饨皮薄如蝉翼,又取了些精瘦的肉剁出来的馅料。她捏起一张薄皮,挑一点肉馅放在中间,轻轻一捻,小巧玲珑的馄饨就成了。
  锅里的水烧得滚开,沈风禾将馄饨一个个下进去,那薄皮遇了热水,立刻就鼓了起来,似一只只雪白的小泡泡,在沸水里轻轻翻滚,煞是好看。
  她往碗里调了些味,将馄饨盛进去,撒些葱花与胡麻油。
  碗里的馄饨浮在清汤里,薄皮半透,隐约能瞧见里面嫩红的肉馅,热气袅袅,香气清淡又勾人。
  沈风禾端着碗走到庞录事面前,轻声道:“庞老,您用些吧,身子养好了才有力气找出真凶。尝尝我给您馄饨,吃着不伤胃。”
  庞录事抬起头,看着碗里的小馄饨,怔了一会。
  他颤抖着拿起调羹,舀起起一个放进嘴里,轻轻一抿,薄皮就化了,鲜美的肉馅混着热汤一块进了肚儿。
  孙评事见庞录事愿意用饭,过来宽慰他。
  他坐在庞录事身边,看着他慢慢吃着馄饨,轻声劝慰道:“庞老,您别急,少卿大人在外面查案,定会还文宣兄一个清白的。您要是不嫌弃,小孙也陪您瞧瞧,我上回不也破案了嘛......”
  孙评事平日里爱与庞录事斗斗嘴,总是开他的玩笑,但心里甭提多尊敬他了。
  庞录事咽下几口馄饨,热汤暖了身,也让他紧绷的神经松了些。
  他朝他们点了点头,擦了擦眼角,“多谢你们。”
  卷宗上写得明白,这苗氏惠原是个苦命人,两年前还在东市支着个小摊子,摆着卖些胭脂水粉,风里来雨里去,赚些辛苦钱勉强糊口。
  谁曾想不过两年光景,她竟一跃而起,在平康坊盘下了铺面,开起了胭脂铺,店里的“神仙玉女粉”更是风靡长安,成了坊里最受欢迎的铺子,往来皆是衣着光鲜的贵人娘子。
  验尸的卷宗记载,苗氏惠的腹部有三处刀伤。一刀重过一刀,还有一刀直刺脏器,分明是一定是要置人于死地。
  这般狠戾,莫不是仇杀。
  可这苗氏惠性子极好,待人爽朗大方,平日里街坊邻里有难处,她但凡能帮衬的,绝无二话。别说仇家了,连句口角都没与人起过。
  不仅没仇家,她铺子的账目也清楚得很,既没欠着旁人的银钱,也没旁人欠她的。如今家底殷实,都是靠着铺子的营生一点点攒下来的。
  为了钱财就更说不通了,她身上的钱袋子还在,且哪能挑在明德书院下手。
  眼下依旧是未找到凶器。
  庞录事的目光落在卷宗里关于现场遗留饭食的记载上,其中一项是一道鲈鱼。
  同在一盏汤羹里的,还有黄芪、杜仲与糯米......
  他皱了皱眉,若有所思,“这汤羹怎有些像宣平坊陈记食肆的招牌汤其一,只他家有的。”
  沈风禾在一旁收拾碗筷,听了这话,顺势接道:“陈记食肆家的汤吗,我也喝过他家红枣当归汤,味道很好。”
  庞录事点点头,“对,虽是小食肆,但他家的汤很有名气。当年我家娘子怀文宣时,已是三十有五,算是老来得子,身子虚得很。我日日去陈记食肆排队,就为了买一碗这汤。这汤喝着舒服,娘子的身子果真慢慢好了起来,文宣也平安降生了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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