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哪里比我好 第2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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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一下。再一下。
  像在丈量,也像在确认。
  禹裴之又笑了。
  加深的、像淬了毒的绸缎一般的诡笑。
  “不行呢。”
  眼睛,深黑,没有情绪。
  他竖起冰凉的食指,贴在追怜唇边,微笑说:“今天是周末哦。”
  禹裴之没有再出声,但一道多年前的声音自动在追怜脑海里响起,语调,节奏,一模一样——
  “怜怜,今天是周末哦。”
  “这周,我们玩什么呢?”
  颤栗,颤抖,脊背发凉。
  追怜猛地推开了丈夫。
  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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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大家好呀开文啦开文啦敲锣打鼓捧着碗求一个收藏~
  鉴于怕有小宝困惑,我在这里解释下设定:文里同时存在两个死人,一个是女主的白月光乔洵礼(车祸死亡),一个是文案上写的囚禁女主三年把她当禁脔的那个疯子(死亡原因暂时不能剧透),男主禹裴之最开始是在模仿女主的白月光乔洵礼,为了获得女主的喜欢,然后成功和女主结婚后,男主的行为举止却变得越来越像那个疯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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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推推我的预收,拜托拜托点个收藏让孩子下一本好开文叭[可怜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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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《病犬遗产》
  我家破产那天,阿列克谢来到我新搬的公寓,狭小,老旧,灰尘扑扑。
  阿列克谢最穷的时候,在我就读的贵族美高的餐厅当服务生。
  骨相锋利,眉眼冷峻,瞳孔里冻着西伯利亚寒风凝成的灰蓝冰原——
  他有一张漂亮得让人看了就想让他给自己当狗的、好看得人神共愤的中俄混血脸。
  我这么想,也这么做了。
  所以,我曾经是他的主人,而他是被我遗弃的疯狗,扫地出门的病犬。他为我进医院的那一天,我正在酒吧里蹦迪。
  他求我去看他一眼,我不耐烦地说不,我不看穷鬼毛子,别
  把我财运沾衰了,然后便马上挂断了电话。
  而今,我陷在掉漆的皮革沙发里,抬着下巴看阿列克谢。
  挺括的黑长大衣,限量的金属腕表,他还是有那样一张好看到人神共愤的脸,但现在的他已经不是那条穷狗,而是有名的华尔街疯狼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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