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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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并非他从前不梳头发,只是那时候他是一头短发,最多偶尔心血来潮烫个卷毛,用弹力素稍微打理打理就行,大部分时间都是洗完脸用梳子一带而过。
  对比之下,他现在的长发打理起来显得异常麻烦。
  许青禾耐心地用梳子将自己的长发从头梳到尾,接着将一头长发用发带简单绑了个低马尾——除了这个,他的长发发型库里没有其他造型。
  好在由于建模出众,哪怕是最简单的发型也能发挥出最出色的效果,许青禾对着铜镜左右看了看,表示满意。
  他打开衣柜,准备挑一件衣服换上。
  衣柜里迭放的全部都是男性常服,几件长袍、长衫和短衫,棉麻质地,颜色素雅,很适合日常穿着,许青禾挑了几件还算符合审美的衣服进行试穿。
  然而连着试了几件,没有一件符合他的身形,不是宽了就是大了。
  这完全就是陆晚亭一个人的衣柜。
  没有人考虑一下男妻的死活吗?
  除了喜服之外,居然连件合身的衣服都不给准备,还真把人家当作冲喜的工具人了!
  无奈之下,许青禾只得从陆晚亭的衣服里挑了件洗过后缩水小了一号的长衫,青绿色的,穿起来意外地很衬他的肤色,也合他的名字。
  也算是差强人意。
  换好衣服,许青禾一抬袖子,忽然瞧见自己手臂上有一处圆圆的压痕,十分显眼。
  是昨晚那颗桂圆硌出来的。
  他皮肤白,以往陆晚亭在床上没怎么用力就能在他身上留下印子,现在结结实实压着一枚桂圆睡了一宿,想不出痕迹都难。
  待会儿回来就把那颗桂圆吃掉!
  许青禾愤愤地想。
  他推开房门,迎面就看见了三间矮趴趴的泥草房。
  屋顶茅草稀薄,露着几处破洞,墙皮还有些脱落;东边有口爬满暗绿苔痕的老井,麻绳上头挂着个豁口的葫芦瓢;院里的地皮又光又秃,角落里堆着些烂柴火,湿漉漉地发黑霉。
  唯一还算富有生机的是院子正中杵着的那棵枇杷树,已抽出几枝细瘦新芽。
  风一过,满院尽是茅草的窸窣声,混着灶底灰的涩味,恰如许青禾此刻的心情。
  好穷啊。
  就这条件还想娶老婆?
  脑子不好才会嫁给他。
  刚想到这里,许青禾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就是那个脑子不好使的人,连忙“呸呸”两声。
  一股浓郁的饭菜香味忽然悠悠传来,许青禾不再看眼前的破旧小院,循着香味一路来到厨房。
  陆晚亭正在做早饭。
  陆晚亭是一款很会做饭的男人。
  从前两个人交往的时候,除了偶尔去餐厅约会、上班太忙没时间做饭点个外卖之外,许青禾的一日三餐由陆晚亭全权负责。
  家境优渥的两个人都不缺钱,吃的东西虽然不是昂贵得令人咋舌,但也不算便宜,什么惠灵顿牛排、巴尔曼龙虾,都是他们餐桌上的常客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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