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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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隋翊掀下眼皮,“多谢夸奖。”
  李崇撩闲似的:“怎么恨上你大哥的,说说?”
  隋翊忖度:隋和光同北平几无交际,李崇六年间一直在北平,两人结识应该在之前。数年不忘情谊,还来提携对方弟弟,放别人身上是异姓兄弟知己之交,但李二……
  隋翊到底年少,好奇与试探的神色怎么都遮掩不住。
  李二唇上的疤扬起来,不解释,说:“睡完觉,喝酒去喽。”
  他没说邀请,但摆明是要隋翊跟着去。
  喝的是红酒。
  假洋鬼子。隋翊心道。但红确实比白的更衬他,像血。
  “你哥心思深,赌性又重。”李崇说着说着,酒喝着喝着,就敞开话题,“我第一回跟他赌,是抢百乐门一歌女,赌她最后跟谁走。”
  隋翊从许多人口中听过隋和光的事,还是第一次听到他少年事迹。李二口吻藏不住亲近,隋翊掐着玻璃杯灌一口,贵腐酒下肚,不知滋味,只有恶寒。
  李崇晃下酒杯,完全不在意藏酒被糟蹋,他喝酒只喝痛快。“钱花了,金银首饰也送了,最后……”
  隋翊兴致寡淡:“最后你输了。”不输怎么会记到现在。
  李二的笑低沉,胸腔震鸣:“不,我赢了。”
  “后来才知道——你哥是百乐门的大股东!替那歌女造势包装,老子花出去的金子银子,他们二八分了。还开了赌局,赌他自己会输。”
  百乐门开业不久,有此绯闻轶事,养活满城小报,生意盛极一时。
  隋翊懂那种感受,“你输一次,自然想逼他屈服。”
  李崇投过去一眼,包容又嘲谑。
  他没说的是,同隋和光争一回,发现品味相当契合,反而争出了些惺惺相惜。得知真相后他一忖度,就去百乐门闹事,玩笑似的警告。
  百乐门那夜没什么宾客,二楼,隋和光枕在横木扶手上,旁边是大袋钞票。
  他似乎早料到李崇会来,也知道针对的是谁,将分得的二成金银换成钞票,尽数还了。
  钞票如雨,李崇带的人拥挤着去捡,只有李崇仰头,看高处的人。
  灯火酒绿,纸醉金迷中,一张年少的、冷淡的、光风霁月的脸。
  还有李崇闯上楼去,听见的那一句哂笑:李二爷,现在,你赢了。
  李崇在意的从不是输赢。
  隋翊说:“可等他屈服,就没意思了。征服欲而已。”
  李二不反驳,他从来也没承认过什么,气定神闲,暑热不消,隋翊在外站太久,北平这军服他爹的又太小,勒住臂膀,红酒还是作祟,他渐渐有些烦躁。
  李崇看他像看小孩。
  跟隋和光相识,就把自己当长辈了?
  终于,李二慢悠悠品完杯中的酒,带着腥味的笑。“我要他屈服做什么,”轻描淡写,“我要他。”
  隋翊等半天,没等到下文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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