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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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郁攸自己带电脑玩游戏,伏修用实验室的电脑和服务器调试论文项目,收集数据。
  如今郁攸早上七点起床,晚上十一点半和伏修说了晚安就困得睡死过去,第二天的闹钟要从六点半开始,设置七八个,连着半个小时闹个不停,才能把她叫起来。
  即便是高三那会儿,她都没这么早起,这么规律作息过。
  伏修每周出门兼职三天,早上十点到下午五点半,在学校附近一家奶茶店。
  郁攸起初不好意思,后面混得熟一些了,也要跟着去。
  她自己不太爱喝奶茶,伏修也不爱喝,于是她就点一杯最贵的送给店长喝,这样店长便十分乐意让她在店里坐上七八个小时,直到伏修下班。
  店长大大咧咧,说话不过脑子,喝着奶茶高兴了,说她是伏修带来的看门狗,伏修在忙,没有听到,郁攸也没有生气。
  她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,偶尔任性,或许也可以说是嚣张跋扈。
  但说她是伏修的狗,这样的话,在那个时候,她其实很愿意听到。
  这说明她们已经有了除陌生人之外的其他关系,或许尚未成为事实,但可能性已不再是零。
  郁攸每天都过得很开心,虽然有些无聊,伏修的生活实在乏味,除了工作,就是学习,没有任何娱乐项目。
  春节前夕,马上就要从学校搬出来,伏修找好的房子忽然不再出租,房东没说原因,只付了她违约金,让她另外找房住。
  伏修从奶茶店请假半天去找房,郁攸得知后,自告奋勇说自己知道一套房子,两室一厅,就在学校附近,环境好价格实惠,短租还不多收钱。
  伏修不相信,郁攸兴致勃勃带她去看,房东是个年轻女孩,把合同给她,白纸黑字写着一月一千二。
  两室一厅,再找一个室友,平摊下来才每个人六百块。
  郁攸顺理成章跳出来,说她也想租住在这里,环境好,安静,和学姐住一块,熟知的两个人,总比临时找到的陌生室友好。
  伏修答应了她,她们签好合同,第二天就搬了进来。
  搬东西那天,郁攸起了个大早,颇有活力跟在伏修身边蹦来蹦去,活脱脱一条快乐的小狗,忙前忙后帮她拎东西,搬书。
  伏修带的东西不太多,一台电脑,几本没学完的专业书,还有一大叠写满笔记的a4纸。
  郁攸对于她把笔记写在a4纸的行为十分崇拜。
  每个学期结束,她会把整个学期写好的a4纸收集在一起,厚厚一大摞,打上孔用线穿好,如果有同学来借笔记,把线拆了就能拿到楼下复印。
  便宜,方便,她不在乎美观与否,随便拿一张写满字的纸当作封面,其实也很好看。
  郁攸搬完东西,累得浑身是汗,伏修在厨房做晚饭,她趴在茶几上一页一页翻看伏修的笔记。
  “学姐的字真好看,比我好看十倍。”
  伏修正在给土豆切丝,“用钢笔写字会好看一些,买本字帖,或者在网上找,跟着写两个月就好看了。”
  郁攸说:“这世上有人写字好看,自然也得有不好看的,才能衬托出别人的美。”
  她就是懒得练,居然还能给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。
  很多时候她犯懒,总能找到各种歪理,用来证明自己的懒,对于这个世界同样有着重要意义。
  伏修以前从来没听过这种说法,感觉很新奇。
  晚饭是伏修做的,郁攸不会做饭,两菜一汤,土豆丝,豆腐汤,还有炒牛肉丝,用的是超市买的泡椒,郁攸尝了一口,眼睛睁大,满脸惊喜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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