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章从此刻起,我的骨血荣光,皆与她共享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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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你真的有想过和我成婚吗?”
  好端端的怎么纠结起了这个?
  霁月抿唇,扪心自问了一二,在他灼灼视线中点了下头。
  意识到他看不见,又出声应着:“我想过。”
  如果没有限制文限制她,没有攻略没有男女主,那陆秉钊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丈夫。
  他学识渊博、家世显赫,无论是成长或是职场,他都能教会她很多东西。
  和他在一起,她不用担心丈夫出轨,儿子不忠不孝,女儿不识大体。
  就算他父母在世,她想,那也一定是世界上罕见的好公婆。
  若说要在六个男主里选一个结婚,她不会犹豫,非陆秉钊不可。
  可问题的根本在于,永远轮不到她选择。
  她又要发出感慨了,如果陆秉钊不是男主就好了,这话莫名耳熟,但她真是这么想的。
  “霁月。”
  这次声音近在咫尺,似乎贴着她的耳边。
  霁月看着面前覆下的黑影,眸色颤了颤:“小叔。”
  “你愿意嫁给我吗?”
  她愣住,他的语气太过诚恳,真挚到仿佛是在求婚。
  要知道假结婚的夜晚,是要入洞房的,二人这般近距离,甚至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,这也太暧昧了。
  遇到不会回答的问题,就把问题抛给对方。
  “小叔想娶我吗?非常坚定的,哪怕我曾经做过对不起你的事,你也仍然愿意娶我吗?”
  她问的太过真实,也让陆秉钊的心乱了三分。
  问出那话他完全是随心而动,酒精冲昏的大脑让他的处理器比平日慢上几分,但也不至于完全制止不了。
  他是真的想问她是否愿意,他也是真的想今夜变成现实。
  可横跨在他们之间的,到底是什么?
  是两人之间黏黏糊糊拉扯不清的叔侄关系,还是源于两性之间对于身体的吸引,亦或是他们自己也摸不透的、所谓的感情。
  对不起他的事,他都清楚,不过是她一时玩心大起,与厉烬拉扯暧昧。
  如今既已分手,他所说的等,自然要予以兑现。
  只是总怕委屈了她,无论是拜堂也好,结婚也罢。
  他给不了她想要的轰轰烈烈的爱情,但他可以给她一个平淡温馨,永远不会散的家。
  “想。”
  他的话掷地有声,霁月便也悟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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